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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与点拨——2003年中级会计资格经济法统考考前辅导
作者: 文章来源: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6 9:41:26
  摘要:在临考前的冲刺阶段,针对经济法的复习,考生应当集中精力全面把握本课目的考试重点,做到按计划、分步骤、针对性地掌握各考知识点,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运用答题技巧,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

  一年一次的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即将开始。参加2003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的备考复习已进入冲刺阶段,在这备考的最后阶段考生如何能一举成功,榜上有名,除了平时全面、认真、系统的复习之外,更应当注重复习方法的转变,适时调整复习的重心,做到复习重点准确、学习效果明显,应考心态平静,胸有成竹,有备而“试”,轻松过关。

  一、经济法近三年试题分值分配分析。

  经济法课的内容共有十二章,每章的考试内容在统考中所占的分值比重是不同的,并且各种题型的分布和数量也是不同的。为此,我们有必要对2000年—2002年的试题分值分配作一比较分析,以明示各章在统考中分值的轻重、层次。

  (一)各章内容在统考中分值的比重分析: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2000年:2%;2001年:2%;2002年:3%.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2000年:16%;2001年:5%;2002年:9%.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2000年:21%;2001年:18%;2002年:15%.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2000年:7%;2001年:6%;2002年:5%.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000年:5%;2001年:8%;2002年:6%.第六章:金融证券法律制度。2000年:4%;2001年:11%;2002年:6%.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2000年:18%;2001年:18%;2002年:14%.第八章:税收法律制度基础。2000年:1%;2001年:1%;2002年:1%.第九章:流转税法律制度。2000年:12%;2001年:13%;2002年:18%.第十章:所得税法律制度。2000年:3%;2001年:11%;2002年:5%.第十一章: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2000年:8%;2001年:3%;2002年:13%.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2000年:1%;2001年:5%;2002年:6%.(二)单题分值大、知识综合性强的试题的分布情况。

  单题分值大、知识综合性强的试题主要包括综合题、计算题、简答题三种类型。具体分布如下:

  1、综合题:连续三年的经济法统考中,稳定地分布在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和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中。

  2、计算题:连续三年的经济法统考中,稳定地分布在第九章《流转税法律制度》中。

  3、简答题:连续三年的经济法统考中,分布章目不稳定,只有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在2000年和2002年两次分别考到过5分的简答题。

  二、2003年经济法统考重点章目的框定和明晰

  根据对近三年试题分值分配特点和单题分值大、知识综合性强试题分布章目稳定性的分析,对2003年经济法统考重点章目可以作出如下框定,并就重点章目的级别层次作出进一步明晰:

  (一)A级重点章目

  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为18%,并且综合题在本章稳定分布)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约为17%,并且综合题在本章稳定分布)。

  第九章:流转税法律制度(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约为14%强,并且计算题在本章稳定分布)

  (二)B级重点章目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为10%,并且在三年考试中,两年有简答题)

  (三)C级重点章目

  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大6%,有两年达到或高出平均分值6%)。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为6%强,有两年达到或高出平均分值6%)。第六章:金融证券法律制度(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为7%,但只有一年达到并高出平均分值7%)。第十章:所得税法律制度(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为6%强,但只有一年达到并高出平均分值6%)。第十一章: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为8%,有两年达到或高出平均分值8%)

  以上重点章目共有九章,其余三章即:第一章经济法总论(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为2%强)、第八章税收法律制度基础(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为1%)、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近三年平均分值比重为4%),为非重点章目。

  三、经济法统考成功之谋略

  应试考生通过一定时期的努力复习,考试成功近在咫尺,但努力并不等于成功,100%的成功不但需要99%的努力,而且还必须有1%的谋略。经济法考试成功的谋略有以下内容:

  (一)重点章目的合理把握

  重点章目的合理把握包括:一方面对A级和B级重点章目根据2003年考试大纲的要求全面、系统地理解、掌握并能熟练运用,因为A级和B级重点章目,近三年考试分值总共比重平均为59%;另一方面,对C级重点章目,可以根据自己熟练掌握程度任选2-3个章目,根据2003年考试大纲的要求去系统的理解、掌握。这样做,可以起到有的放矢,并且时间短见效快。

  (二)对所有章目的特定内容,强化识记。

  近三年经济法统考中选择题(单选和多选)的拟题规律之一,表现为涉及一个知识点而内容并列多项的试题约占整个选择题的60%(约有21道题)。这种考题所考核的知识点一般为适用范围、范围、职权、方式、种类、条件、情形、事项、具体规定、具体情况、顺序等。如连续三年的在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中考到的破产清偿顺序,涉及到的知识点为一个即破产清偿的顺序,而所包括的知识内容为依次排列的三个清偿序自。又如2002年在金融证券法律制度中考到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情形,涉及到的知识点为一个即暂停公司债券上交易的情形,所包含的知识内容为具体的五种情形。诸如此类的考题试题难度小,知识点单一,知识内容运用简单,只需准确熟练地记忆知识点所包含的内容,即可轻松答题。为此,建议考生在临考前的冲刺阶段应集中精力,有针对性地强化识记经济法教材各章节中所涉及到的适用范围、范围、职权、方式、种类、条件、情形、事项、具体规定、具体情况、顺序等知识点,以达到稳操胜券。

  四、考试答题的基本思路

  考生在参加经济法统考时,除了要准确的掌握、热习、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外,还应当有一个正确的、严密的答题思路。基本的答题思路如下:

  (一)读懂考题、正确的理解考题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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