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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的通知            【字体: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鞍山市人…    法规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5

 

文  号:鞍政发〔2006〕34号
标  题: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6年12月15日
实施日期:2006年12月15日
终止日期:  
类  别:
颁布单位:鞍山市民政


内  容: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的通知 
 
鞍政发〔200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2月6日鞍山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鞍山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有效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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