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做好与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取消第一批年检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05)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取消第二批年检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07)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市本级的2个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7个年检项目。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此次市政府取消的审批项目和年检项目,进一步做好审改工作,严格审核确定各自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年检项目并予以公布。 附件: 取消的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和年检项目 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1.市财政局: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核准) 二、年检项目 3.市信息产业局:无线电台执照年检 4.市商委:鲜茧收购资格审批年检 5.市动物卫生监管局:牧草种子生产许可证年检 6.市动物卫生监管局:牧草种子经营许可证年检 7.市经委: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年检 |
||||
|
|
| 法规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
|
| 【字体:小 大】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