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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作者:兰政办发… 文章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7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掌握各县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精神的情况,督促各县区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平抑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市政府决定,近期将对各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7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

  二、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精神和百日宣传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县区工作形势,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新的工作举措情况;

  2、前7个月的生育、节育手术(特别是二女户结扎)落实情况,应对“四峰叠加”生育高峰措施落实情况,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3、街道、社区计划生育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到位情况,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维权情况;

  4、各县区历年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到位情况;

  5、开展有奖举报、落实党员干部生育备案制度及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情况;

  6、摸清人口底数,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的运行情况;

  7、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

  五区重点督查街道和社区计划生育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到位情况,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维权机制建设情况,打击“两非”情况。城关区、安宁区的开发区计生管理情况,七里河区、红古区的矿队办(矿区街道)管理情况,西固区人口出生情况。三县重点督查经费投入、节育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皋兰县还要督查县服务站(国债项目)建设情况。

  三、督查方法

  本次督查由市政府分管市长、分管秘书长带队,市人口委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进行全面督查和重点抽查,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听取县区工作汇报、查阅资料、与基层干部座谈、封闭式入户核查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展,帮助分析问题,并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四、几点要求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市上将把这次督查情况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督查结果纳入综合考核排序,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落实情况直接记入年终考核相应分值。

  2、各县区要先行自查,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查漏补缺,力求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的突破,确保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3、督查工作结束后,市上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对重点县区的督查结果,在由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上进行反馈和通报。

  4、严明督查纪律。封闭式抽查、重点核查期间,不允许所查单位陪同、接待,督查人员食宿由市上统一安排,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干扰督查的县区、乡镇及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并作为综合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来源:兰州市民政府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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