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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作者:粤国税函…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6 1:49:58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垫款呆账核销的请示》(珠国税发[2005]67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在2004年度税前扣除呆账损失2笔,金额合计人民币17,643,506.63元。(详见附表)。  此复。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2004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  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2004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贷款企业呆账损失金额人民币  1珠海翡翠宝石首饰有限公司 6,809,622.50  2珠海经济特区东部中侨高科技发展公司 10,833,884.13  合计 17,643,5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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