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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作者:国税函[2…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5 16:11:33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6]121号)收悉,批复如下: 
  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无锡(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加工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子电力器件等。其主导产品“彩电场功放电路”、“CD马达驱动电路”、“音频功放电路”等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中“微电子元器件”中“专用集成电路”(序号:010201)和“特殊导体器件及电路”(序号:010203)范围。2005年,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当年,其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1目规定,同意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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