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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有关规定执行时间问题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21:39:17
1999年1月28日 国税函[1999]53号
陕西省
地方税务局:
现对总局1998年12月12日发出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铺设工程营业
税营业额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62号,以下简称《批复》)。执行时间
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批复》明确铺设管道工程中所用的管道的价值应并入
建筑
业纳税人的营业额计
缴
营业税
,这一规定应从《批复》下发之日起执行。
(5)
法规录入: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上一条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奖游艺和代销彩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下一条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关于对育林基金不应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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