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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拍卖抵债房屋是否征营业税?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吉林地税 更新时间:2008-9-18 10:06:25

  银行贷款给单位或个人,借款者以房屋作抵押,如果期满后借款者无力还贷,抵押的房屋归银行所有,对此是否应当征税?如果房屋归银行所有后,再将房屋销售,是否应当征税?

  答: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借款无力归还贷款,抵押的房屋被银行收走以抵作贷款本息,这表明房屋的所有权被借款者有偿转让给银行,应对借款者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同样,银行如果将收归其所有的房屋销售,也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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