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税网 >> 税务频道 >> 纳税辅导 >> 综合类辅导 >> 正文

个体工商户应该如何建帐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2:00:50

  个体工商户应该如何建帐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7]101号)的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

  (一)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


  (二)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

  (三)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

  (四)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

  (一)请帮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

  (二)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建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依法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不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商品进销存登记簿等。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我要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